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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商务厅印发全省商贸流通领域
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0.3.11      来源:甘肃省商务厅
 

       近日,省商务厅印发《甘肃省商贸流通领域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实施方案》,要求各地加强对具备疫情防控条件复工复产的商贸企业(包括批发市场、超市等)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大型商业综合体、成品油流通、农产品冷库液氨、报废汽车拆解等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安全防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有序,疫情防控科学有效,为恢复和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方案》指出,各地商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商贸流通行业管理责任,将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按照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商贸流通领域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工作。要督导有关企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一体化管理体系,坚决落实“一企一册”、“一岗一单”、“一人一卡”、“一日一报”管理机制,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六个一律”管控措施,实施员工健康状况排查、人员体温检测、全员全程佩戴口罩、分批分散用餐、保持安全距离、做好场所消毒消杀、加强易燃性消杀用品管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等关键措施,狠抓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责任落实,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方案》要求,各级商务部门建立领导分片包抓机制,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零售、餐饮企业在新型冠状病毒流行期间经营服务防控指南》及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导意见》《关于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的指导意见》,以及甘肃省商务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有关防控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有序、科学周密的举措,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前和营业中疫情防控督导工作。要建立省、市州、县区三级商务部门垂直联系工作机制和各市州商务部门与当地政府横向联系工作机制,主动上门服务,帮助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中的问题和困难。要企业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手段,督促企业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责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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