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2.16 来源:12360海关热线
海关总署官方网站发布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第13号(关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以下为公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55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公服平台服务热线:0931-7366895 中国(兰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行业监督热线:0931-8856100 sswjwmk@126.com
共建单位:甘肃省商务厅 兰州市政府 兰州海关
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承建单位:兰州三维跨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陇ICP17004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