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3.27 来源:兰州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1、企业成立12个月以上 (香港公司可酌情降低),以往政策:公司成立时间需3年以上,且要求企业有1年以上日本市场电商经验。
2、注册资本统一调整为 50 万人民币及以上(认缴/实缴均可);在职员工 5 人以上且支持关联。
3、需完成 EBS 企业背调报告;香港地区为邓白氏报告(报告最终评分会影响申请结果),以往政策:必须邓白氏报告。
4、需购买符合要求的产品责任保险 (仅中国大陆地区企业为必须)。
5、年度销售额要求:>300万人民币(对应主体过去 12个月线上销售额),以往政策:日本市场月销售额500万日元以上,
销售额包含:该主体名义下的国内&海外全部线上销售额(需提供对应销售截图)。
注:支持使用关联公司业绩补充,或使用品牌线下销售额(ToB/ToC)作为补充认定。
6、店铺及商品评分 (非必须,但影响通过率),SKU数量:5个+;商品评分:4.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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