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兰州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取消!《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修订


时间:2023.01.03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22年12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决定(2022年12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草案删去了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关于“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备案登记的除外。备案登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对外贸易经营者未按照规定办理备案登记的,海关不予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验放手续”的规定。自此,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不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企业自动获取进出口权(仍需办理海关登记获取报关权限)。

  微信公众号 

    公服平台服务热线:0931-7366895 中国(兰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行业监督热线:0931-8856100 sswjwmk@126.com